(一)備份的基本要求
1、正式使用的應用系統、操作系統、數據庫系統、網絡系統等業務數據和系統數據必須進行有效備份且具備可復原性。
2、備份數據必須定期、完整、真實、準確地轉儲到永久介質上,并明顯標識。
3、應定時檢查備份文件中是否存在備份實在的記錄,如發現有備份任務失敗的記錄,需要檢查故障原因,并進行排除。
4、備份人員必須認真、如實、詳細填寫《數據備份記錄表》以備后查。
(二)備份介質
1、備份介質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工作,備份介質要嚴格管理,妥善保存,必要時可建立專門的管理制度
2、備份介質應該指定的數據保險室或者指定場所保管,保存地點應有防火,防熱,防潮,防塵,防磁,防盜設施。
3、備份介質要集中和異地保存,按照各系統規定的保存期限存放。
4、備份介質要根據其存儲數據的最高密級,確定介質密級,涉密介質和普通應該分別管理,涉密介質按照密級紙質文件的管理要求,進行登記,審批,手法,傳遞,存放,并由專人負責保管,存儲過涉密信息的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,不再使用的相關介質應按有關規定在指定單位及時消磁,銷毀,涉密介質遺失應立即向本單位及上級保密部門報告并組織查處。
(三)數據恢復
1、一旦發生系統故障或者數據破壞等情況,要有相關管理員進行備份數據的恢復,迅速恢復系統,確保系統正常運行。
2、定期進行備份數據恢復測試,測試應在測試環境中進行,嚴禁在正式使用的系統中恢復測試。
3、恢復測試內容包括備份數據恢復,系統恢復,故障排除等內容,如果發現不能恢復的數據需及時進行檢查,確保備份數據的有效性。
4、數據恢復測試結束后,應記錄測試的真實步驟,結果及改進措施等。
5、恢復確認不存在的問題后,要及時清理測試環境數據。
(四)數據保密
1、根據數據的保密規定和用途,確定使用人員的存取權限、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。
2、禁止泄露、外借和轉移業務數據信息。
3、備份的數據必須制定專業人員負責保管,有備份人員按照規定的方法同數據保管員進行數據的交接。